2015海南保亭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28人】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事業(yè)單位人才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要求,經縣政府同意,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我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若干名。
一、招聘對象
高校畢業(yè)生(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生除外)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
(一)本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8名,招聘崗位詳見《2015年保亭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的崗位性質為財政預算管理事業(yè)編制。
三、招聘范圍和崗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1979年6月10日至1997年6月 10日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應聘:
1.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勞動教養(yǎng)、刑事或治安處罰期限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審計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5.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6月23日——7月1日(不含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保亭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窗口。
3.聯(lián)系電話:0898-83668451、38660675(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并接受現場資格初審。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者須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下載(http://baoting.hainan.gov.cn)《保亭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報名表》(一式二份,考生及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各一份)明確報考單位和職位。
5.報名要求。報名考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戶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證書 (以上證件均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張,審核原件收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張;
(3)有工作單位(在編在崗)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及所屬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外聘人員不要求。
6.報名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7.每個崗位與報名人數報考比例必須達到1:3及以上的才能開考,經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與應聘該崗位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則相應取消或消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公告后2天內可重新改報其他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8.報考考生憑《保亭縣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報名表》或身份證于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9.報考考生應全程密切關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以便及時了解相關報考事宜、資格審查結果、領取準考證、各項考試成績、體檢和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公布等情況。
(二)組織考試
1.筆試
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參加同類試題考試的所有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來劃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方可參加面試。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
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比例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職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計分方法
計分方法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公告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三)體檢
根據各招聘崗位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含2名)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的醫(yī)院須是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相當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體檢費用考生自理。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指定的三甲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可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另行產生遞補人選。若沒有遞補人員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體檢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擬聘用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相關情況??己藭r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提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報經保亭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在保亭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擬聘用工作人員名單及個人基本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2.公示期滿后,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在公示期間,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受聘人員須與組織人事部門簽訂在我縣服務滿五年(含試用期)的協(xié)議。
4.財政預算管理事業(yè)編制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我縣事業(yè)單位現行工資福利標準執(zhí)行。
五、紀律監(jiān)督
(一)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招聘工作,由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在招考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偽造、仿造、涂改招聘有關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監(jiān)督舉報電話:83668486(保亭縣紀委信訪室);83668451(保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原標題:2015年保亭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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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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