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重慶城口縣機關單位遴選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為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城口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試行)》(城組發(fā)〔2015〕7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通過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對2015年下半年部分機關(參公)單位公開(初步)遴選工作人員。
(一)對城口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分局機關工作人員2名實行初步遴選(通過初步遴選結果確定人員名單,報重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同意后,由重慶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重慶市公務員局)審批同意后辦理轉任手續(xù));
(二)對復興街道公務員4名、城口縣殘聯(lián)公務員2名實行公開遴選。
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選人數(shù)和職位
具體職位見《城口縣2015年下半年公開遴選機關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本次初步遴選不設開考比例限制。
二、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初步遴選、公開遴選的對象:
城口縣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已取得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參加公開遴選或初步遴選,2012年的選派大學生 “村官”參加公開遴選。所有考生須征得原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務水平高;
3.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見《職位表》;
6.具備擬初步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職位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初步遴選:
1.在試用期內的;
2.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遴選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上報材料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9月18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城口縣人力社保局公務員科。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按要求填寫《城口縣2015年下半年部分機關(參公)單位公開(初步)遴選機關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2),填寫完畢后,經本人所在單位領導審批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同時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一切后果自負。
(二)資格審查
城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準考證上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
本次遴選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未超過1:4(包括1:4)比例時,不需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同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1:4比例時,需進行筆試,但筆試只成績只作為進入面試的依據,不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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