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公務員【商丘市】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地點通知(1月5日)
根據(jù)《河南省2015年度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規(guī)定,按照筆試有效成績由高到低,現(xiàn)將報考商丘市職位面試資格確認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6年1月5日上午8點至17點30分,時間1天。未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本人放棄面試資格。因放棄或被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截止時間為1月6日17時整。
2、地點: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1樓大廳(商丘市神火大道商字南500米路西,原現(xiàn)場報名地點)
二、資格確認的范圍
報考商丘市職位的考生,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按與招錄用職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名單已公告。
三、資格確認需攜帶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2、報考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考生是留學回國人員的,要審驗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3、凡報考的擬錄用職位對從業(yè)資格等方面有要求的,考生還應提供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報考服務基層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的服務基層證書(證明);
5、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上述證件和有關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將按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本次招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錄用的全過程。
四、有關要求
1、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按指定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確認,陪同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確認地點。未在指定時間參加資格確認的考生視為本人放棄面試資格。
2、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可當場領取《面試通知單》和《面試應試者須知》。
附件:面試確認人員名單.xls
商丘市委組織部
商丘市人社局
商丘市公務員局
2016年1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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