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和補充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一、遴選職位、范圍和條件
1. 遴選職位
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5名。
2. 遴選范圍
全市黨政機關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3. 遴選條件
推薦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正式黨員,政治素質良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28周歲以下(1988年3月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至32周歲(1984年3月3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其中,選調生須具有2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工作經歷(不含掛職經歷,借用到縣級以上工作機關的時間不計算在內)。在計算工作經歷時,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3日。
(5)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6)身心健康。
(7)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公開遴選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涉及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程序
1. 推薦報名。報名采取個人意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可由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提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各市直單位黨委(黨組)和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負責審核報名人員資格和基本條件,收集報名資料,匯總報名情況。報名人員須填寫《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遴選和補充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附件1),市直單位黨委(黨組)和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填寫《中共荊州市委組織部遴選和補充工作人員報名推薦匯總表》(附件2)。
2. 資格審查。市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發(fā)放準考證。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3. 組織測試。采取筆試、調研、面試、履歷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筆試、調研、面試各占30%,履歷分析占1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筆試后按遴選人數(shù)1:6的比例確定參加調研人員名單;調研結束后,根據(jù)筆試和調研得分,按遴選人數(shù)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4. 差額考察。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調研、面試綜合成績,按照遴選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市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對人選進行考察和履歷分析。
5. 決定錄用。根據(jù)考察情況,按遴選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規(guī)定。體檢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荊州黨建網(http://www.jzdjw.gov.cn)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辦理試用手續(xù)。擬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經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同意,辦理工作關系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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