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蘇東臺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統一部署,現將東臺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考生范圍
在招考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
1、報考市紀委、市委臺辦、市編辦、市委農辦、法院、檢察院、市科協、市檔案局以及定向大學生村官職位的考生,請于2017年4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定向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考生,復審時間為2017年4月16日。審核地點: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科(東臺市北海路8號,市人防大樓8樓0810室),聯系電話:89560810。
2、報考政府部門及鎮(zhèn)機關職位(不含定向大學生村官、村書記職位)的考生,請于2017年4月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報考市直部門單位職位的安排在13日資格復審,報考沿海經濟區(qū)和鎮(zhèn)機關職位的安排在14日資格復審。審核地點: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東臺市北海路8號,市人防大樓17樓1719室),聯系電話:89561719。
在資格復審通知規(guī)定時間內,考生無特殊情況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如有自愿放棄報考資格的,請務必提前與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聯系確認。
三、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相關證件,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職位要求具有大學英語四級證書的,需提供以下的相關證書或成績之一:(1)獲得大學英語四級(CET4)及以上合格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2)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及以上合格證書;(3)雅思(IELTS)考試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試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合格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專業(yè)八級合格證書。職位要求具有大學英語六級證書的,需提供以下的相關證書或成績之一:(1)獲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及以上合格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2)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四級(PETS4)及以上合格證書;(3)雅思(IELTS)考試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試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專業(yè)八級合格證書。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應為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高等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計算機專業(yè)畢業(yè)生視同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復審原則上須本人到場參加,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以及資格復審相關材料代審。
原標題:東臺市2017年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通知
東 臺 市 委 組 織 部
東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4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