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江門市公務員考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和面試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審批等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7〕120號)精神,現(xiàn)就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和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線
報考江門市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5分,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51分(其中公安機關法醫(yī)類、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職位和司法行政部門獄醫(yī)類職位的筆試科目加權合格分數線為40分,總成績合格分數線48分)。
具體詳情請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www.gdzz.cn)、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網(http://www.gdhrss.gov.cn)和廣東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gdrsks.gov.cn)查詢。
二、入圍資格審核范圍
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審核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錄人數1:3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名單詳見附件1。
報考江門市公安(含森林公安)、監(jiān)獄戒毒機關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遵循考生自愿原則按照招錄人數1:6比例擴大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人數范圍。因擴大比例進入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為考生自愿參加,故此類人員由招錄單位專門通知。該類考生僅在擬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審核不通過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情況下才可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
為資格審核的效率和質量,招考單位將在現(xiàn)場集中審核前進行資格預審,預審辦法是采用傳真相關證明材料或電話核對等方式進行,請入圍面試資格審核考生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并配合招考單位開展資格預審工作。請入圍面試資格審核的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渠道暢通,以方便聯(lián)系,若聯(lián)系電話有更改,請即刻告知招考單位。此外,由于存在遞補的可能,請接近入圍的考生保持通訊渠道暢通,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聯(lián)系不上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遞補資格。
三、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時間
2017年5月22日—23日,上午9:20-11:45,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審核地點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幸福新村辦公樓(江門市蓬江區(qū)幸福路20~22號)。各招考單位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安排(含線路圖、乘車方式)詳見附件2。
(三)提交材料
1.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2.其他人員:須提供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居民戶口本(戶主首頁和本人內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yè)技術資格或執(zhí)業(yè)資格、外語水平、通過司法考試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招考職位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提供與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或繳交社會保險等相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國有單位臨時工,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單位用工證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須額外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③“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門職位的人員,須提供以下證明材料①退出現(xiàn)役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②入伍所在市的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證明);③非江門地區(qū)入伍的另需提供江門市戶籍(生源)相關材料。
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目錄(沒有專業(yè)代碼)而選擇相近專業(yè)報考的,須提供畢業(yè)證書(或就業(yè)推薦表)、所學專業(yè)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yè)院校設置專業(yè)的依據等材料。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凡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不真實,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以及放棄面試的,招考單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筆試入圍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須進行體能測評的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工作須于5月23日中午12:00前完成,其余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審核工作須于5月23日下午16:30前完成。
(四)具體要求
1.考生本人持上述資料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相應的報考單位審核處參加資格審核。
2.考生本人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3.審核合格的考生在審核處領取《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并在審核名冊表上簽名確認。須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審核合格后須簽定《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考生承諾書》,并領取《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通知書》。參加體能測評合格后領取《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書》。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含森林公安)、監(jiān)獄戒毒機關人民警察和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聯(lián)合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具體組織實施,全市集中、統(tǒng)一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
(一)體能測評時間:5月24日上午7:00開始。
(二)體能測評地點:請留意《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通知書》。
(三)體檢測評項目和標準(見附件)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五、面試
根據《廣東省2017年考錄公務員考生異地面試、考官異地交流工作方案》精神,報考江門市職位考生到肇慶市參加面試。
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面試。具體職位面試時間、地點將于6月2日前在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jmkszx.com)公布,請各考生自行登錄查詢,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咨詢電話:3333394、3873700。
原標題:江門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體能測評和面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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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江門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rar
2.2017年江門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時間、場地安排表.doc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