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明溪縣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公告(政府系統(tǒng))
2017年招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及各科目合格線已公布,現(xiàn)就面試前報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時間及安排
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復審地點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錄用調配股(東方軍路166號勞動大廈4樓)。
三、隨帶材料
1、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及與考試資格有關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電子注冊備案表(2份,在學信網(wǎng)查詢)、學位證書查詢結果(2份,在學位網(wǎng)查詢,崗位有學位要求的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如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等證件,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及成績表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
2、1寸同底版彩照3張。
四、其它
1、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
2、提供的戶口簿原件需體現(xiàn)2017年3月8日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在福建省,若考生報考的崗位招考范圍為“面向本縣”的,提供的戶口簿原件需體現(xiàn)2017年3月8日前的常住戶口所在地在福建省明溪縣。
3、戶口簿復印件上半部分為戶主信息(省公安廳蓋章的那一頁),下半部分為考生信息,復印在一張紙上。
聯(lián)系人:鄭劍波,聯(lián)系電話:0598-8759901。
原標題:關于明溪縣2017年度招錄公務員入闈面試考生(政府系統(tǒng))資格復審通知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