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雙牌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招203人】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永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永人社發(fā)[2014]11號)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7年我縣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3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職位104個,計劃招聘203名。具體職位詳見《2017年雙牌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職位表》。
招聘過程相關事宜可通過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 永州市人事考試網、雙牌縣政府網等官方網站查閱。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所報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具體職位要求的學歷、年齡、專業(yè)、資格等條件。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應屆高校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yè)應按照畢業(yè)證書一字不差地填寫。專業(yè)審查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科目分類對照表》(以下簡稱《對照表》)和《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對照表》、《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對照表》、《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縣招考領導小組認定是否可以報考。
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為準。
不能報名應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與現(xiàn)工作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未滿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5、本縣編制內在職工作人員;
6、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及交費—打印發(fā)放準考證—筆試—面試(技能測試)—體檢—考察(考核)—確定擬錄聘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2、時間: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3、報名地點:雙牌縣人社局五樓會議室。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及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需交考務費200元/人,數碼攝像費20元/人。
(2)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委托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由考生填報手機號碼收發(fā)的短信內容視同考生本人真實意愿及送達回執(zhí)。
5、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時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和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招考領導小組常設成員單位審核后方可報名。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技能測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60%和40%。
1、筆試
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1)筆試時間:2017年7月28日上午
考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7年7月24日至7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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