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文山州公務員面試工作通告(非法檢)
根據《云南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文山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法檢系統)面試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報考了云南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中“單位所屬州市”為“文山州”的非法檢崗位,經過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7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二)地點:文山市第一中學知行樓(文山市新聞路107號)。
三、面試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簽章的筆試準考證原件;
(二)資格復審時簽訂的文山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確認單及考試承諾書;
(三)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其他有效證件(其他有效證件指: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近三個月內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四、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五、面試內容
主要是通過給一組考生一個問題,讓考生在一定時間內進行討論,來檢測考生的組織協調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辯論能力、說服能力、情緒穩(wěn)定性、處理人際關系的技巧、非言語溝通能力等各個方面的能力,對考生作出綜合評價。
六、面試注意事項
(一)7月27日下午17:00,請各位考生關注文山州人社網,查看自己所在的具體面試考試時段。
(二)7月28日上午9:00,資格復審合格的全體考生到文山市第一中學知行樓前操場上進行考前事項告知,并進行面試模擬演練。
(三)7月29日上午或下午時段的考生,請于規(guī)定時間(上午7:00,下午12:30)前到達文山市第一中學知行樓前的操場按網上發(fā)布的面試時段編排組次列隊抽簽決定面試考場。上午7:30、下午13:00未到達考點的,取消面試資格。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考生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必須交由監(jiān)督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又未交給工作人員保管或帶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和面試成績。
(五)面試時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凡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的,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六)考生進入面試考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則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七)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八)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九)實行回避制度,若遇需要回避的情形,考生可向監(jiān)督人員申請回避。
(十)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十一)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禁止吸煙。
(十二)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六、面試的相關說明
(一)面試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階段通過文山人社網(www.ynwsrs.gov.cn)發(fā)布相關工作信息。
(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全省統一劃定為70分,面試總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考錄過程。
(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綜合成績將于2017年7月31日通過文山人社網面向社會公布,公示期7天。
(四)筆試總成績、百分制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依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項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
原標題:關于文山州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法檢系統)面試工作的通告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7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