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安徽合肥市廬江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合肥市廬江縣2017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及筆試成績,現(xiàn)將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予以公布(詳見附表)。經研究決定,擬近期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分批進行?,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攜帶以下證件、材料:
學歷證書、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無效)和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執(zhí)業(yè)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合肥人事考試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本人筆試準考證(一式兩份,本人留存一份、資格復審時上交一份)。歸國留學人員還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①屬“服務基層項目”的已加分人員,還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②屬外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另外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要注明其基本情況、參加工作開始時間、現(xiàn)工作崗位、年度考核情況及“同意報考”字樣等)。
在資格復審時,考生須現(xiàn)場驗證學歷,請考生提前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進入注冊,并保管好個人登陸賬戶及密碼,到縣人社局305室先行查驗。
2、考生委托他人進行資格復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委托書、準考證、網絡打印報名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證書,被委托人須攜帶個人居民身份證。
3、凡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其參加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并按相應程序規(guī)定在同崗位人員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等額有效遞補一次。
4、資格復審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5、資格復審時間:
第一批:11月6日(星期一)
上午8:00-11:30,資格復審崗位:170901—170916;
下午14:30-17:30,資格復審崗位:170917—170946。
第二批:11月7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資格復審崗位:170947—170969;
下午14:30-17:30,資格復審崗位:170970—170982。
請各崗位人員按指定時間進行資格復審。
6、資格復審地點: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文昌路66號404室)。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現(xiàn)場辦理面試確認手續(xù),發(fā)放《面試通知書》,考生憑筆試準考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按每人80元的標準繳納面試費用。
二、面試
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請參加面試人員于面試當日按面試通知書上要求的時間,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準時到達面試地點,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原標題:合肥市廬江縣2017年下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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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合肥市廬江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10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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