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紹興市柯橋區(qū)司法局黨組選拔任用中層干部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經(jīng)研究,決定于2017年11月選拔任用部分中層干部。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rdquo;用人標準,把握“實績論英雄、作風選干部”用人理念,樹立“以德為先、實干實績、群眾公認,重視基層”選人用人導向。
二、職位空缺情況
根據(jù)“三定”方案,我局內(nèi)設機構股級領導職數(shù)7正8副,目前空缺職數(shù)1正4副;派出機構股級領導職數(shù)16個,目前空缺職數(shù)3個。
三、擬選拔職位
根據(jù)職位空缺情況,結合工作需要,推出中層正職職位2個(具體為湖塘司法所所長、蘭亭司法所所長),中層副職職位2個(具體為行政服務科副科長、馬鞍司法所副所長)。
四、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過硬,工作勤奮踏實,業(yè)績突出,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
2.能正確履行崗位職責,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結共事,有較扎實的群眾基礎。
3.具有勝任職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工作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和行政管理能力。
4. 有鎮(zhèn)(街、開發(fā)區(qū))、駐村(居、社區(qū))、基層站所工作經(jīng)歷。
5.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男不超過50周歲、女不超過48周歲。
6. 提任中層副職的,應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試用期除外);提任中層正職的,應任中層副職滿一年。
7.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8.身體健康。
五、方法步驟
本次選拔采用直接選拔方式。
1.黨組討論制定實施方案,報組織部審核。(11月中旬)
2.民主推薦。由局黨組組織,全體干部參加會議書面推薦、中層副職以上干部參加談話口頭推薦兩種方式,綜合分析,互為補充,相互印證。(11月中旬)
3.考察。民主推薦結束后,對會議書面推薦、談話口頭推薦得票情況進行匯總,匯總情況經(jīng)黨組研究后確定考察對象,并組織考察。確定考察對象前就黨風廉政情況聽取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意見??疾煲哉勗挕y評等方式進行。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對司法所中層干部考察對象發(fā)函征求當?shù)劓?zhèn)(街道)黨(工)委意見。(11月中旬)
4.醞釀??疾旌驼髑蠼Y束后、討論決定前,在局領導班子成員中進行充分醞釀。(11月下旬)
5.討論決定。根據(jù)民主推薦和考察情況,其中司法所干部在征求所在鎮(zhèn)(街道)黨(工)委意見的基礎上,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干部的任用。(11月下旬)
6.任前公示。討論決定后實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為3天。(11月下旬)
7.任命。公示結束后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和辦理任命手續(xù)。(11月下旬)
六、組織領導
在局黨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局辦公室(政工科)負責具體操作。本輪中層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接受組織部的指導和監(jiān)督,凡工作過程中遇到本方案中未明確的事項和其他特殊情況,由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七、紀律要求
嚴格按《紹興縣鎮(zhèn)(街道、開發(fā)區(qū))、縣級機關部門(單位)中層干部培養(yǎng)、管理和任用辦法》(紹縣組〔2012〕56)號和區(qū)委辦《關于加強部門派駐鎮(zhèn)(街道)機構及人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區(qū)委辦(2017)111號文件的要求做好選拔任用工作。
原標題:中共紹興市柯橋區(qū)司法局黨組關于選拔任用中層干部的實施方案
中共紹興市柯橋區(qū)司法局黨組
2017年11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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