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徐州市公務員考試體能評測公告
根據徐州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現就做好警察職位及監(jiān)獄系統(tǒng)職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和體檢工作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分兩批進行,所有考生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入場。
報考銅山區(qū)公安局、豐縣公安局、睢寧縣公安局職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六)上午6:30在市體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門口集中,參加體能測評。
報考徐州監(jiān)獄、彭城監(jiān)獄、沛縣農委森林警察、睢寧縣農委森林警察及銅山區(qū)法院、邳州市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六)下午2:00在市體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門口集中,參加體能測評。
2、各考生到達集中地點后,請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自覺按本公告附件中體能測評分組序號進行排隊并牢記組號,將手機關機上繳(待體測后再發(fā)還),核對信息、簽到,簽署《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參加測試時,著裝不作統(tǒng)一規(guī)定,以運動類服裝為宜(請勿穿釘鞋)。
3、各考生體能測評后,由工作人員安排地點,等待公布合格名單。
測試前,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考場操作規(guī)程,提前做好充分準備,防止測試時肌肉拉傷等現象發(fā)生,并在測試時注意安全??忌鷳莆兆约旱纳眢w狀況,如有不適不能參加測試的,應提前告知現場工作人員,以免發(fā)生意外。否則后果自負。
因生病、意外受傷、懷孕等情形不能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可在同職位考生中進行遞補。
二、資格復審
1、地點:徐州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一樓招聘大廳(淮海食品城南側、昆侖大道北十字路口叉處)
2、時間:
報考銅山區(qū)公安局、豐縣公安局、睢寧縣公安局職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六)下午2:30至5:00進行資格復審。
報考徐州監(jiān)獄、彭城監(jiān)獄、沛縣農委森林警察、睢寧縣農委森林警察及銅山區(qū)法院、邳州市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于4月19日(周日)上午9:00至下午4:00進行資格復審。
三、體檢
4月20日(周一)上午6:30在市體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門口集中,參加體檢。
1、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報名時同一底版1寸照片一張(背面寫好姓名、職位代碼)參加體檢,將手機關機上繳(待體測后再發(fā)還)。
2、服從領隊的安排,自覺遵守公共秩序,嚴禁擅自離隊,嚴禁交換體檢號牌,嚴禁與體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聯系。
3、如實填寫體檢表第3頁,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4、當天采血、B超檢查前,須禁食。采血、B超檢查結束后統(tǒng)一吃早餐。
5、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結束后再補檢,請此類人員告知領隊。
6、積極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體檢醫(yī)師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檢查、檢驗項目的,體檢人員應予以配合。
7、對視力、血壓兩個項目的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jiān)察人員、體檢醫(yī)生和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考生對以上兩個項目要求復檢的,須當場進行,對體檢結束后提出視力、血壓兩個項目復檢申請的不予受理。
8、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及時向領隊反映,體檢結束后,本組統(tǒng)一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離開。
四、注意事項
1、各考生應準時到達各環(huán)節(jié)集中地點,體能測評、體檢遲到15分鐘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2、嚴禁攜帶各類通訊工具、MP3、MP4等電子產品參加體檢。若有攜帶的,須關閉后,全部統(tǒng)一上繳領隊集中保管。否則一經發(fā)現,作違紀處理。
3、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及體檢合格的考生,按招錄計劃1:3比例進入面試。
友情提醒:
1、體能測評用時較長,請報考人員自備適量的食品和水。
2、請報考人員自備黑色簽字筆1支。
聯系電話:
徐州監(jiān)獄:0516-85636042; 彭城監(jiān)獄:0516-83163025;
銅山區(qū)組織部:0516-83911531 邳州市組織部:0516-86288776
銅山區(qū)人保局:0516-83405919 豐縣人保局:0516-89215312
沛縣人保局:0516-89675512 睢寧縣人保局:0516-88307810
原標題:2015年徐州市公務員考錄人民警察職位(含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農委森林警察)及監(jiān)獄系統(tǒng)職位相關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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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組織部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徐州市公務員局
2015年4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