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聊城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四、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wèi)生類:下午 14:00—16:3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試題采用全省統(tǒng)一命題。
筆試根據專業(yè)不同分為綜合、衛(wèi)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wèi)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按醫(yī)療、藥學、檢驗、中醫(y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為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筆試成績和面試人選在茌平政務網(www.chiping.gov.cn)上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取得面試人選資格的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要求,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提報的材料見附件2。
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或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面試
面試考務費為每人70元
1、綜合類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單位工作必須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反映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素質和能力。
2、衛(wèi)生類面試主要測評醫(yī)學技能及專業(yè)知識。
3、教育類面試主要測評教學技能及專業(yè)知識。
面試方式、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的1:3比例的崗位,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崗位,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確定人選。
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考察體檢人員名單,在茌平政務網(www.chiping.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體檢
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后,由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考察、體檢。體檢原則上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察工作由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tǒng)一安排,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報的有關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情況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凡應聘人員無故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擬聘用公示后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茌平政務網(www.chipi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組織、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簡章由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35—4276320
監(jiān)督電話:0635—427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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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4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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