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蘇南通大學專職輔導員招聘公告【招19人】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實輔導員隊伍,南通大學及南通大學杏林學院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若干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zhì)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2.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yè),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貌端正,身心健康,為人正直,作風正派,廉潔自律。
3. 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zhì)和發(fā)展?jié)摿?,有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和服務奉獻精神。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過學生干部,有學生工作經(jīng)歷,獲得過校級及以上獎勵。
4. 應聘N1、N2崗位人員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應聘X1崗位人員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普通本科,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其中本科須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碩士須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所有學歷學位證書須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國(境)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jīng)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3. 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應聘要求
(一)應聘時間
應聘時間截止至2020年1月12日24:00。
(二)應聘方式
應聘N1和N2崗位人員填寫《應聘南通大學專職輔導員崗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連同自薦材料發(fā)至郵箱zhaopin@ntu.edu.cn,郵件主題請標注為“應聘者姓名+南通大學專職輔導員”。應聘X1崗位人員填寫《應聘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專職輔導員崗位基本信息表》(附件3),連同自薦材料發(fā)至郵箱xlrsc@ntu.edu.cn,郵件主題請標注為“應聘者姓名+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專職輔導員”。附件2和附件3以下簡稱《信息表》。
同時,應聘人員登錄“南通大學簡歷投遞系統(tǒng)”(http://210.29.65.170:8080/fdy.aspx),按要求填寫個人基本信息進行報名,并上傳《信息表》及自薦材料。
自薦材料中須附以下材料的掃描件:已取得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本科起)、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生)、身份證、主要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本次招聘N1和X1崗位可以兼報。
四、招聘程序
(一)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審查應聘人員資格。資格審查結(jié)果通過南通大學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網(wǎng)頁(http://rsc.ntu.edu.cn/)予以公布。
(二)開考。
考核開考比例按照《南通大學公開招聘工作管理辦法(暫行)》(通大處人〔2015〕2 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出現(xiàn)招聘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低于3:1情況,經(jīng)報請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招聘崗位數(shù)。
(三)現(xiàn)場確認。
筆試當天進行現(xiàn)場確認。應聘人員須提交有個人簽名的《信息表》以及報名材料原件,由工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查驗和應聘崗位確認。未通過現(xiàn)場資格審核者不得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分筆試和面試??己藭r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南通大學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網(wǎng)頁予以公告。
1. 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N1、N2、X1崗位筆試同時進行。
2. 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果開考比例低于3:1,則從到低分按照實際開考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滿分100分。N1、N2、X1崗位面試分組進行。
3. 成績計算。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
(五)心理測試、體檢
根據(jù)應聘人員的考核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參加心理測試和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心理測試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依照考核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心理測試。
(六)公示與錄用
學校根據(jù)考核和心理測試、體檢結(jié)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南通大學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網(wǎng)頁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程序辦理錄用手續(xù)。
五、聘用方式
南通大學專職輔導員崗位錄用人員實行非事業(yè)編制人事代理聘用方式,與南通大學建立正式的合同聘用關系,參照南通大學事業(yè)編制人員享受同等工資待遇。
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專職輔導員崗位錄用人員實行非事業(yè)編制人事代理聘用方式,與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建立正式的合同聘用關系,人員待遇按照南通大學杏林學院(啟東校區(qū))薪酬規(guī)定執(zhí)行。
六、相關說明
(一)應聘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提供相應材料,如填寫信息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刻取消應聘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收取考試費100元/人,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登錄南通大學繳費平臺進行繳費,繳納考試費方可進入考核。具體繳費方式和資格審查結(jié)果一起公布。兼報崗位的應聘人員考試費按1人繳納。
(三)學校同意錄用人員,應及時辦理后續(xù)相關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其錄用資格。
七、招聘政策咨詢
南通大學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負責此次招聘政策的咨詢。
咨詢電話:0513-85012806
聯(lián)系人:徐老師
八、招聘工作監(jiān)督
南通大學監(jiān)督檢查處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3-85012062;聯(lián)系人:孫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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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學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原標題:南通大學2020年專職輔導員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c.ntu.edu.cn/2019/1220/c858a95123/page.htm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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