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銅仁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銅仁市市直其他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公示已經結束,根據《銅仁市市直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的規(guī)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1.資格復審時間為:2017年7月4日—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遞補復審時間為:2017年7月6日—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資格復審地點:銅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銅仁市碧江區(qū)西外環(huán)路10號[八里崗][“名城世家”向西200米])一樓就業(yè)服務大廳。
二、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后)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1.資格復審時,考生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報名信息表”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照片粘貼在“報名信息表”底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未發(fā)放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4.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學位、資格證書等)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原件(包括工作年限、參加工作起止時間等內容),不同單位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可累計算。
5.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和當地同級組織人社(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當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國有企業(yè)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在崗服務的 “基層服務四項目”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 “項目辦”或 “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和報考要求的證明材料。“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
7.委托他人辦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四、其他事項
1.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準備好需驗證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保持電話暢通,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或未按時提供所需驗證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環(huán)節(jié),所空缺的職位數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后)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3.遞補復審對象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未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24小時內無法聯系上的遞補對象,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4.招聘職位為“需作專業(yè)測試”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工作。
因考生未及時關注資格復審公告或因錯填、更換電話號碼無法聯系導致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6—5211751
原標題:銅仁市市直其他事業(yè)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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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銅仁市市直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銅仁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
小組辦公室
2017年6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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