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昌平區(qū)補充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通知
現(xiàn)將昌平區(qū)2017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25日9:00—17: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地點:昌平區(qū)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地址:昌盛路12號院樂華仕健康產(chǎn)業(yè)園5號樓1層及B1層(見下圖)
乘車路線:乘376、326路在振興路站下車,乘889路在昌盛路站下車;乘地鐵昌平線在昌平站下車,換乘376路公交在振興路站下車,步行約3分鐘即到。
請考生提前熟悉資格審查地點,確認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資格審查具體要求
(一)考生現(xiàn)場資格審查須提交以下材料: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7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學歷期間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2.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jīng)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兩年以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以及勞動合同約定復印件,人事行政關系在京證明(即個人檔案在京證明,由存檔部門出具,加蓋存檔部門公章);
3.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第1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人事行政關系在京證明(即個人檔案在京證明,由存檔部門出具,加蓋存檔部門公章);
4.報考職位所要求的中共黨員資格條件,請考生提交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請考生自行準備上述各類證件復印件一份于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上交報考單位。
(二)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考生及時關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ǎng)站。
咨詢電話:69746532
原標題:昌平區(qū)2017年度補充錄用公務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