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晉城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3、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4、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未領取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學時間、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
5、已就業(yè)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機構)。
6、職位要求獲得相關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和“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其中服務地考核意見欄,由所在地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分別蓋章;派出部門意見欄,應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具體請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說明的有關要求辦理)。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shù)孛裾块T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yè)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10、招錄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3、公安類職位資格復審名單于體能測評當日公布。
4、為避免考生往返路途準備資格復審材料,確保安全,建議所有報考公安類職位的考生在參加體能測評前將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準備齊全。
5、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6、資格復審后,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聯(lián)系電話:0356-6966870
原標題:2017年晉城市行政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及資格復審公告
點擊下載>>>全部下載1-4.rar
附件1:體能測評標準
附件2: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附件3: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除公安類職位)
附件4: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晉城市公安局
2017年6月1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