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攀枝花市法院檢察院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面試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7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現就2017年攀枝花市法院檢察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3:1的比例要求,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及以上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應一并進入。對于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職位,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報考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請于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5:30前,到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qū)攀枝花大道東段750號)大廳報到集中,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形成的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017年12月7日18:00時前未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地點
攀枝花市(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下行50米,乘坐9路、11路、12路、20路、27路、109路公交車在市政務中心站下車可到達)。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其中:
1.2018年高校畢業(yè)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五、其他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應認真閱讀《面試通知書》上的具體要求和面試人員須知,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六、面試時間
2017年12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如有變化,請及時將新的聯絡方式告知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和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
聯系電話: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0812-3344428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0812-3365132
原標題: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關于2017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面試有關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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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招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市檢察院).xls
2017公招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市法院).xls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
2017年11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