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安徽省公務員局(以下簡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3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全省共計劃考錄公務員6850名。其中省直機關1247名,市以下機關5603名(含從村、社區(qū)干部中考錄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公務員計劃)。
一、考錄程序
考試錄用工作按照制定錄用計劃、發(fā)布招錄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等步驟進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有關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具體組織實施。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fā)〔2011〕115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其中25周歲以下指198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是經(jīng)我省統(tǒng)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 點擊查看更多:>>>>>>2013年安徽省考一次通過課程,現(xiàn)在就去試聽...
(責任編輯:李明)